民國81年11月29日,成立臺北縣新店市客屬協會。民國100年3月17日,改制為新北市新店區客屬協會新北市新店區客屬協會。前身為黃秀水先生與多位客家先進所創立的「新店客家會」,初由黃秀水先生擔任第一屆會長,但當時因會員人數不足,無法登記立案,直到民國66年6月與永和、中和兩區合併成為中原客屬聯誼會,至民國73年2月18日,更改會名為「臺北縣中原客屬會」,新店成為新店區會,黃秀水先生兼任新店區會會長,後於民國81年11月29日,由當時會長吳家桶先生再度更改會名為「臺北縣新店市客屬協會」登記立案,並由吳先生擔任第一任理事長。
(一)成立宗旨:
1.以發揚客家文化、改善社會風俗,增進社會福祉,獎掖人才,並聯絡各地崇尚自由之客屬人士,共同維護客家傳統之忠義精神為宗旨。
2.為推廣客家民俗才藝文化,客家山歌民謠演唱、舞蹈班、胡琴弦鼓班。為宣揚客家文化,增進鄉親朋友對客家民俗文化傳統歌曲之認知,得以薪火相傳,永續保存。聯絡鄉親感情,調劑身心,配合社會發展。
(二)本會研習教育成立民謠班、舞蹈班、胡琴弦鼓班:
1.推廣客家山歌民謠從未間斷,成立至今將近20年。現任理事長邱光彥賢伉儷親自參與領導,亦使本會理監事、幹部、學員同心合力,會務蒸蒸日上,每次辦理民謠班、舞蹈班、胡琴弦鼓班:成果發表會更是人潮聚集,實難能可貴。
2.對於地方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所舉辦的各項活動,本會均派員參與,並達成任務。地方上對客屬團體的表現,贊譽有加,達到宣揚客家文化,推廣客家弦鼓班及舞蹈班;民謠班的演唱表現非常優異。
本會於民國107年參加新北市客家文化研習成果發表會,更榮獲舞蹈組佳作、樂器演奏組甲等、歌謠組佳作的獎項。民國108年參加新北市客家文化研習成果發表會,榮獲舞蹈組甲等、歌謠組優等、樂器演奏組優等獎。 |